环保部门对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查封、扣押,这是新修订《环境保护法》以来,环保部门首次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扣押监管权力,依法严惩严重环境污染行为。
据了解,此5起环境违法处罚都由当地环保部门下达了《查封扣押决定书》。其中包括,哈市双城区周家镇东安村石家铸造厂违法排放有害物质,被查封该厂两处电闸等生产关键设施,实施期限为7日;哈市阿城区亚沟镇建民采石场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,被查封该石场采石有关设备,实施期限为29日;佳木斯市汤正泉塑料粉碎厂违法向渗井排放生产废水,被查封粉碎机一台及医疗塑料瓶五包,实施期限为30日;双鸭山市名轩浴池、矿务局机关浴池两家单位在禁烧区内使用燃煤锅炉,被查封两家单位的燃煤锅炉,实施期限为30日。